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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3-12-31
- 名称: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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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积极做好暴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进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监督有力,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认真组织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村制菌、食品药品、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重点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严防突击生产。突出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水、电、气、热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修,并做好防范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三、妥善解决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针对节日期间“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
四、落实岗位责任,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和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