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战遗址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关于加强二战遗址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黑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牡丹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目前,已经有267处遗址遗迹纳入到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其中有149处是二战遗址遗迹,侵华日军东北要塞----东宁要塞群(7处要塞)已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通过国家和省级文物部门论证,有望今年公布实施。该保护规划预算资金达1.3亿元。此外,劳工坟、侵华日军老城沟西北山仓库群、侵华日军万鹿沟军火库群、五排屯东南抗联密营遗址已被批准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里坪侵华日军仓库群、老黑山北山侵华日军碉堡群、缸窑沟侵华日军阵地遗址、河西侵华日军地下蓄水池被批准为牡丹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经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对上述遗迹遗址开始进行有效的保护,我市也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重点文物保护树立保护标志碑和牌18块、文物保护界桩520根,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及保护措施正通过纳入东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等方式逐步得以落实。

此外,文化执法大队的力量和执法力度逐年加强,对有效保护文物,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虽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我市取得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逐步解决。

一是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制约保护工作的推进。东宁文物管理所成立以来,编制只有两人直到今天,管理人员、调查人员、研究人员严重不足,保护单位多,有待研究项目多且复杂,现有人力难以完成。

二是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制约保护工作有效开展。东宁文物管理所每年办公经费仅为2000多元,水电费支出尚且不够,文物保护更是举步维艰。比如:百年以上中东铁路建筑十几处,产权人要换彩钢瓦,换塑钢窗,这将是对文物毁灭性破坏,三岔口民国时期的邮政局旧址产权人要翻盖,三岔口镇朝鲜民居要拆除等。

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文物保护难以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地方文物保护要求“五纳入”即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纳入社会经济总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我们会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工作,加大向争取文保政策、项目、资金的力度,保障全市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