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根据《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牡劳社发[2006]8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难的问题,鼓励其自主创业,我局自2006年起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一)贷款对象及贷款额度与期限: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贷款额度为8万。高校毕业生,1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由政府贴息

(二)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要件:

1、借款人《就业创业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需复印首页、本人明细页)。

3、担保人身份证、户口(需复印首页、本人明细页)。

4、借款人、担保人2寸免冠彩色近照(各3张),担保人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

6、担保人须是县财政开资(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办理地址:

东宁县人民办事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联系人:钟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