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民政局组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学习《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近日,东宁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学习《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工作会。会上低保中心王主任传达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对该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

    最后朱局长对下一阶段全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时要求各基层工作人员要吃透《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做到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要严格按照新政策规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开展工作,决不能乱开口子、弄虚作假、优亲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