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七个严禁” 严明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纪律

近日,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对城乡低保清理及规范管理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立足“七个严禁”,确保城乡低保核查及规范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二是严禁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作风粗暴 ;三是严禁工作漂浮,敷衍了事;四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受、索要当事人物品、现金及有价证券;五是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消费性娱乐活动;六是严禁有案不查、压案不报;七是严禁影响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的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七个严禁”的制定,要求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做到严管、严治、严惩、严查。对核查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扎实,核查效果不彻底,核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