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民政局为城乡困难家庭发放 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补贴
    为进一步落实好城乡困难家庭的电价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困难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拨城乡困难家庭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补贴的通知》精神,低保中心按照文件要求落实2016年3-4季度电价补贴。此次城乡困难家庭电价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10千瓦时、每千瓦时0.51元。该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一次性将电价补贴存入低保存折中。本次发放城乡困难家庭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补贴共计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