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应急信息报告渠道,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及时处置和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经县政府研究,就建立健全东宁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员队伍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是建立健全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要求。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应急信息员的确定和备案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创造条件。
二、应急信息员的人员构成
各镇在所辖社区、村屯及辖区内各中小学校、重点企业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各单位在各自联系及分管的单位、企业、学校中建立信息员队伍。至少确定1名应急信息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原则上信息员由分管副职或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应急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收集上报信息。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常态监测,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涉及范围及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参与应急处置。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发布。事件发生后,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收集相关信息,上报事件进展、处置情况和处置结果。
四、应急信息报送程序
(一)在突发事件发生或出现苗头后,应急信息员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跟踪续报。
(二)各镇、各单位要对所确定的应急信息员报送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实研判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三)应急信息员在遇到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时候,可以直报县政府应急办,并进行跟踪反馈。
五、其他事项
加强对应急信息员的管理,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做好应急信息员的备案工作。各镇、各单位请于710日前将应急信息员队伍汇总表(一式两份),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党政办公中心611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dnxzfb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