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设覆盖所有单位、社区、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各镇、各部门抓紧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做到切合实际、符合规则、简明扼要、形成体系、持续改进。原则上,从预案发布之日起满年的都要进行修订;未超过年,但机构、人员、职能发生了变化,或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运行不畅和经预案演练检验存在内容不完善等问题的预案也都要进行修订。10月底之前完成编制和修订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社区、村等基层预案报所在镇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各镇、各部门应急预案汇总后,一式3份报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党政办公中心611室)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一定要注重实效,注重实战,增强应急预案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应急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停留于导演剧本的阶段;在演练过程中,要有指挥机构、救援队伍,要有通信、交通、医疗、治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演练,从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演练后要认真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预案。各镇、各部门于演练前5日通知县应急办。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县目标考核。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应急 预案修订 通知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