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城区供水应急预案

目  录

 

1、预案适用范围

2、干旱缺水对城区产生的影响和危害

3、应急供水指挥机构与职责

4、预警级别及发布

5、应急响应措施

 

 

 

 

 

 

 

 

 

 

 

 

 

 

1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干旱缺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城市供水危机的防御和处置工作,适用范围为东宁镇城区。

2 供水危机对城区产生的影响和危害

 供水危机是指由于干旱少雨,导致绥芬河来水大副减少,供水保证不了城区居民生活及工业生产正常需要的现象,供水危机通常发生在枯水季节。

供水危机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得不到及时保障,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电厂发电、城区供热等工业生产用水受到影响。

三是用水服务行业受影响。

四是易引发水源污染。

3 应急供水指挥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全县供水安全保障,成立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县政府主管安全副县长

县政府主管水务副县长

县政府主管卫生副县长


 

成    员: 县政府办、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工信局、建设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房产局、电业局、民政局、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物价局、城区办、东宁镇、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华龙热电公司、水文站等单位主要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井延明(兼),电话:3622651,13329533666。

各部门职责如下:

县水务局:负责向指挥部提供我县目前镇内所有地下水井的位置和数量(落图、编号),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水样,并保证确定的机井在使用时能正常按编号挂牌使用(如生活用水、卫生用水)。同时,按阶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组织供水的详细情况及急需物质和机械调配。 

县财政局:按指挥部的要求,积极组织资金,做好应急供水设备及材料的市场调查和采购。

县建设局:负责向指挥部提供并组织落实好我县目前镇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水罐车辆,当接到指挥部命令时,根据灌水点水的使用性质挂牌使用,积极做好饮用水及生活用水的运水工作,确保运水水质安全,并保证市政、环卫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随时提供使用。

县环保局:对原水进行实时监测,特殊时期向指挥部提供原水的化验分析,做好地下水井周边环境的调查,防止地下水的污染,确保用水安全。

县卫生局:定期对机井及净化水厂出厂水水样进行化验并向指挥部及时汇报化验结果,机井做到挂牌使用(如生活用水、卫生用水),确保用水安全。

县房产局:按照指挥部每个阶段的供水要求,抓好物业公司按要求供水工作(如停止换热供水、小区内集中采水点、对物业小区自身产权的部分管网漏水要及时抢修等)。 

县电业局: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地下水井机泵的用电提供保证。

县热电公司: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节水供热工作,防止因生产造成河水污染。 

县水文站:按时间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水文资料,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枯水期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严打控制水井,霸占用水的不法行为。

县消防大队:在指定的专线上(DN300管网由净化水厂到政府高位水池)安装消火栓,并保证消火栓的良好使用性能,特殊时期根据灌水点水的使用性质挂牌使用,配合饮用水及生活用水的运水工作,确保运水水质安全。

县民政局:在特殊时期,掌握好城区内孤寡老人、低保户及残疾人等群体的详细情况,保证此群体的正常生活用水。

县商务局:联系瓶装水企业,在紧急情况下,从外地调运瓶装水,保证居民饮用水。

县发改工信局、物价局:在特殊时期,严格控制矿泉水等涉水产品的物价上涨,保持物价稳定,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县文广新局:按照指挥部的具体要求,及时向居民做好枯水期期间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特殊时期用新闻媒体播放取水分布图,维护社会稳定。

县城区办事处: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在特殊时期保证各小区的供水点居民安排有序取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负责送水,维护社会稳定。

县自来水公司:及时的向指挥部提供水源的储水情况和供水能力,在环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严格掌握好每个阶段的最佳供水效果,做好全面稽查用水工作,保证安全供水。

各单位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群密集区(如学校、食堂、饭店等)做好储水容器及运水容器的安全管理。

4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绥芬河流量变化,东宁城区应急供水分四个预警级别。当绥芬河流量达到1.6立方米/秒时,为一般(Ⅳ);当绥芬河流量小于1立方米/秒时,为较重(Ⅲ);当绥芬河河水出现断流时,为严重(Ⅱ);当水源地日取水量在4000吨以下时,为特别严重(Ⅰ)。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 应急响应措施

5.1Ⅳ级应急响应

(1)经指挥部主管水务工作副指挥同意,发布城区供水四级蓝色预警,预警方式:电视字幕、报纸。

(2)召开由主管水务工作副指挥主持,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应急工作会议,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采取限时供水。每天三次饭口限时供水2个小时,饭口以外时间低压供水,保证一楼商服用水。

(4)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县政府在报纸上发布节约用水的通告,每天在电视台播放字幕和新闻,提高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

(5)加大用水稽查力度。自来水公司分片分区做好用水稽查工作,加强供水设施管理,查漏抢修,减少水量流失。

5.2 Ⅲ级应急响应

(1)经指挥部主管水务工作副指挥同意,发布城区供水三级黄色预警,预警方式:电视通告、广播。

(2)召开由指挥部主持水务工作副指挥主持,有关单位参加的应急工作会议,做好当前工作部署。

(3)采取停水和限制供水措施。即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停止镇内热水、洗车、娱乐行业用水;关闭所有使用自来水的洗浴。

5.3Ⅱ级应急响应

(1)经指挥部第一副指挥同意,发布城区供水二级橙色预警,预警方式:电视通告、广播、报纸。

(2)召开由指挥部第一副指挥主持,全部成员单位参加的应急工作会议,做出紧急工作部署。

(3)采取分区分片供水。在原有应急响应的基础上,水厂进行储水,采取分区分片定时供水,每个片区每天供水一次,每次1小时,其它时间基本上处于整个停水状态。

(4)启动城区的部分深水井,为周边小区供水。

5.4 Ⅰ级应急响应

(1)经指挥部指挥同意,发布城区供水Ⅰ级红色预警,预警方式:电视紧急通知、广播、政府网、报纸。

(2)召开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应急工作会议,做出紧急工作部署。

(3)由县水务局、城区办、房产局等部门逐户发放节水限水宣传单,取得市民的配合支持。

(4)自来水公司只保证消防栓专线用水,供消防车和专门运水车辆加水,其余用水一律停止。

(5)全力启动城区内6处矿泉水水源地(日可供水32吨),解决部分市民饮水需要(此项工作由水务局、公安局负责)。

(6)全力启动城区36处机电井(日供水384吨),优先保证4所医院、2个敬老院和8所学校用水,同时解决周边36处小区居民生活用水。在此前提下,定时开放洗浴(此项工作由水务局、城区办、民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公安局负责)。

(7)加大各超市、商店商品水调配力度,保证居民饮水供应,并保证价格稳定(此项工作由发改局、商务局、物价局、电业局负责)。

枯水期过后,由县应急办通过电视公告解除应急响应。

 

                                                                                                                   二0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