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降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降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东安办发﹝20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据牡丹江气象台预报,2016年1月18日至20日牡丹江地区有大雪,部分地区可达暴雪,未来12小时内全区将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现象。为此,市安监局利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发布了黄色预警信息。为结合《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降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牡安办发〔2016〕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降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降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早做好防范。要针对气候变化趋势情况,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和迅速采取防范措施,逐级落实防范责任。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市道路交通安委会要按照《全市恶劣天气旅游客车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要求,科学研判,快速联动,提前防范,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旅游客车通行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恶劣天气造成性能衰减以及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尤其要加强对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和路面行驶的监管,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对一些在冰雪天气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危险路段,必要时立即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禁止客运车辆等通行;要强化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强路巡路查工作;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要避开降雪时段,加强对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防范措施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要加强高空作业和深基坑作业的安全防范,在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要加强集贸市场、老旧建筑、简易人居建筑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积雪跨塌事故;供电、供水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科学调度和管理,确保供水、供电安全;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抓好降雪天气学生安全和危房管理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降雪天气的安全生产,妥善安排好生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对降雪天气未采取防范措施的单位和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对因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从严查处。

三、密切配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各镇(城区办、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检查督导作用,积极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提高对冰雪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要积极发挥预警工作机制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效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协同应对的合力。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及时做好冰雪、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工作,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通信部门组织协调好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联络;铁路、航空部门做好安全运行和滞留旅客的安置疏散工作;电力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旅游、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和设施的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一律停止营运。

四、加强调度,做好值班和应急准备。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降雪冰冻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加强对受冰雪天气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调度,随时了解降雪冰冻灾害的灾情,及时接收、发布和上报信息;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必须安排熟悉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特别是正常生产的煤炭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重点监管单位、客运及危货运输企业等单位,除搞好一线和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工作外,要加强领导干部夜间值守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遇有突发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科学有效的救援和处置,并迅速进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

 

 

                     东宁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