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学习《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新修订)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有效法律依据,817日,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相关专业人士高向阳讲师为全局工作人员讲解分析《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新修订)内容,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餐饮保障股、各分局、稽查大队等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中,高向阳讲师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涉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学生、托幼及养老机构等群体性就餐和网络经营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摊贩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逐条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相关科室的职能进行讨论。各科室相关人员在学习中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充分互动

此次学习,有效提高了食品监管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同时也增强了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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