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产业招商项目建设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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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产业招商项目建设职责分工表
序号 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
分类 具体部门
1 主体部门 (一)综合部门 招商局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大主导产业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特色养殖等方向,根据本部门的发展优势,优选产业项目开展招商,主动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2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 绥阳镇
4 东宁镇
5 三岔口镇
6 大肚川镇
7 道河镇
8 老黑山镇
9 (二)经济调控
  部门
发改局 围绕五大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紧扣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引导各主体部门包装项目,并根据各自职能引进项目,用足用好现有的扶持政策并结合“龙江丝路带”和绥东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向上争取政策,主动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10 财政局
11 工信局
12 商务局
13 金融办
14 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安办)
15 (三)农业部门 农业局 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做好产业规划及扩链配套项目的包装,重点开展绿色食品加工、特色养殖、食用菌机械制造等产业项目招商,同时兼顾其它产业项目的招商,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16 水务局
17 林业局
18 市社
19 粮食局
20 农业开发办
21 农机局
22 水产局
23 畜牧局
24 果蔬总站
25 (四)资源管理
  部门
国土局 按照“五头五尾”发展要求,围绕资源综合开发加大勘探整合力度,增加后备资源储量。开发深加工及配套项目实施招商,推动现有的铜矿、铁矿、叶腊石超细粉项目建设,同时兼顾其它产业项目的招商,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26 煤炭局
27 水电办
28 旅游局
29 (五)基础建设
  部门
住建局 围绕提升城市功能谋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开发项目,采取PPP等多种方式招引建设主体,同时兼顾其它产业项目的招商,主动上门提供服务
30 城投公司
(房屋征收办)
31 交通运输局
32 高铁办
33 (六)对外联络
  部门
统战部(台联) 加大对港、奥、台及俄、日、韩工作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引进外资投资项目并开展服务
34 工商联
35 口岸外事侨务办
(公路口岸办)
1 服务部门 (一)综合协调
      服务部门
市委办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服务,搭建企业和政府联系的桥梁,积极主动引进建设项目
2 人大办
3 政府办
4 政协办
5 机关工委
6 信访局
7 机关事务局
8 编委办
9 统计局
10 (二)安全稳定
      服务部门
政法委 为在我市建设运营的项目企业提供安全保障,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积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保障生产生活安全,积极主动引进建设项目
11 公安局
12 安监局
13 司法局
14 信访局
15 (三)公共事业
      服务部门
规划局 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探索社会资本、资源参与产业项目建设的措施,积极主动引进建设项目
16 人民办事中心
17 环保局
18 城管局
19 人社局(人事)
20 物价局
21 城区办事处
22 (四)社会事业
      服务部门
卫计局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服务,为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探索社会资本、资源参与产业项目建设的措施,积极主动引进建设项目
23 教育体育局
24 人社局(劳动)
25 文广新局
26 民政局
27 煤管站
28 档案局
29 服务部门 (五)社会群团
      服务部门
党  校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上门为企业做好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工青妇”等工作,积极主动引进建设项目
30 总工会
31 老干部局
32 残  联
33 团市委
34 妇  联
35 (六)中省直服
    务部门
国税局 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优化服务措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开拓市场能力,积极主动引进建设项目
36 地税局
37 社保局
38 海  关
39 检验检疫局
40 消防大队
41 电业局
42 法  院
43 人武部
44 烟草专卖局
45 气象局
1 监督部门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创新执行落实”的工作要求,对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保证节点性工作推进。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2 组织部 对部门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定,优先提拔成绩突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人员
3 宣传部 大力宏扬和培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先进典型,曝光破坏招商引资环境及损害客商利益的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4 检察院 查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行为
5 审计局 帮助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招商经费的使用
6 纪检监察局 严肃查处招商引资过程中违反“四风”等违纪行为,严厉查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专权弄权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