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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0-03-12
  • 名称:东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文号:东政办综〔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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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东政办综〔20102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三月七日

 

东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0]7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东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县监察局将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人事局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各镇要对辖区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送县土地卫片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费晓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兴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威远  县人事局局长

齐淑艳  县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事局、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局、林业局、公安局、东宁镇、绥阳镇、道河镇、老黑山镇、三岔口镇、大肚川镇。  

四、检查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县。卫片监测时段为20083月至200911月,各镇自查的重点要放在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县政府将按照国家划定的卫片图斑对各镇进行清查。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314日前)。县政府召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38日至515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520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东宁县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进行汇总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526日至825日)。620日前,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人事局将根据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人事局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826日至920日)。要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县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总结会议。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从中心城市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本辖区内的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要与有资质的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一把手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部门,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为使东宁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县政府将保障卫片工作必要经费,落实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东宁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