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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2-04-28
  • 名称: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县依法行政培训三年规划的通知
  • 文号:东政办发〔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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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县依法行政培训三年规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东政办发〔20127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宁县依法行政培训
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宁县依法行政培训三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东宁县依法行政培训三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东宁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实两创”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以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以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及依法行政实践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推动培训工作有效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人才保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培训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所有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制素质能力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能力,使政府法制机构真正起到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法律顾问作用;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原则
(一)注重培训质量原则。培训质量是开展培训工作的灵魂,必须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注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培训不仅要着眼于法制理论学习,更要注重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培训重点原则。要紧密结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工作需求,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培训,提高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四、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全县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主要是《纲要》、《决定》和《意见》的精神实质,重点是围绕加强法制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加强法制建设对促进本职工作的必要性、加强法制建设对规范权力运行的前瞻性、加强法制建设对处理应急事件的可行性等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培训、研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明查暗访、案卷审查等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技能;审理听证、应诉技巧等行政复议应诉实践技能;合同审核等涉法服务实践技能及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
(三)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纲要》、《决定》和《意见》等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及理论;《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综合法律知识和本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适用、执法程序运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行政执法实践技能。
五、培训方式
(一)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每年要依托上级部门、组织部门、行政学院,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网络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各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两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部门每年应按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培训或岗位练兵等方式安排培训工作,县政府法制办适时组织专门培训。
六、培训考试
县政府法制办每年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集中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培训工作和考试结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及格率低于90%,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低于70%的,列为不达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离岗培训并暂扣行政执法证件。法律素质明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中省直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补考仍不及格的,建议相关部门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对不参加依法行政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予核发行政执法证件。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各部门要责成具体的机构和人员,根据工作任务的轻重,认真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协力做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二)加强管理,保证培训考试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切忌培训走过场。通过严格管理,保证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每年集中组织依法行政素质教育考试的重要意义,认真核实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确保参加考试人数符合规定要求。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在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培训计划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并按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东宁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