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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发文日期:2012-07-10
  • 名称: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东政办发〔20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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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宁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宁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东宁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东宁县沿边生态宜居城建设,减少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还东宁一片洁净的天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消除城镇冬季空气污染为目标,用先进实用的农村能源新技术治理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建设和谐幸福家园,打造清洁东宁、宜居东宁。
二、工作目标
(一)对高烟尘污染的地栽木耳灭菌生产锅炉进行改造,将其排放的烟尘污染降低到环保标准“黑烟度II级”以下。
(二)将平房居民炊事、取暖用煤替换成清洁、低烟尘污染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使其烟尘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三)将洗浴、油坊、豆腐坊等使用的高烟尘污染燃料替换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或其他低烟尘排放燃料。
三、实施步骤
东宁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大约需要4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6月-2014年1月,对东宁盆地内的小烟囱进行治理,治理范围:东至新立村、西至北河沿村、南至民主村、北至转角楼村。第二阶段:2014年2月-2015年1月,对各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屯进行治理。第三阶段:2015年2月-2016年1月,对新农村示范村及有要求的村屯进行治理。第一阶段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评选调查(2012年6月5日-7月31日)
1、评选环保节能灭菌锅炉。责任单位: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办公室
2、调查高烟尘污染灭菌锅炉的数量及灭菌容量。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
3、调查东宁盆地平房的数量、分布及冬季燃料消耗情况。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4、确定2012年环保节能灭菌锅炉推广指标及使用固化成型燃料用户的数量。责任单位: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办公室
(二)宣传动员(2012年8月1日-9月30日)
1、将环保节能灭菌锅炉及固化成型燃料指标落实到户。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2、召开环保节能灭菌锅炉安装使用现场会和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推广现场会。责任单位:县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办公室
3、宣传治理小烟囱烟尘污染的实用技术、法律、法规和禁烧秸秆的目的、意义。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
4、宣传环保节能灭菌锅炉及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的好处及使用方法。责任单位:锅炉生产企业、固化燃料生产企业
(三)推广检查(2012年10月1日-12月31日)
1、禁烧秸秆执法及烟尘污染环境执法。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
2、监督锅炉生产企业安装锅炉并给予用户使用指导。责任单位:县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办公室
3、监督固化燃料生产企业按时向用户供应清洁燃料。责任单位:县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办公室
(四)发放补贴(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
1、根据环保节能灭菌锅炉安装使用情况发放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台700元。补贴期限: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对东宁盆地内平房用户使用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进行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50元。补贴期限: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企业的生产电价按农业生产电价计价。责任单位:县电业局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县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吉舜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肖长旭 县政府副县长
姜士军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张秀月 县林业局局长
费少华  县环保局局长
王本其  县财政局局长
杜志刚  县文广新局局长
戴元平  县供销联社主任
王秋森 县电业局党委书记
李兆功  东宁镇镇长
房忠志  绥阳镇镇长
王永波  三岔口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李作清  老黑山镇镇长
法玉民  大肚川镇镇长
邱 强  道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
(一)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要负责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监督等工作。主任:赵清发(兼),副主任:肖国海,成员:王锐、王艳亭、任宝成、师朝栋、朱海英、单玉涛、郭雪、韩承亮。
(二)禁烧秸秆工作组。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查处县城周边农田的秸秆焚烧,使2012年秸秆焚烧数量比2011年下降50%以上,2013年得到基本遏制。
(三)烟尘污染环境执法工作组。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查处高污染灭菌锅炉用户,两年内将东宁盆地内高污染灭菌锅炉全部更换成环保节能锅炉。
(四)政策宣传工作组。由县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小烟囱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厂家进行环保节能锅炉和固化成型燃料宣传。各镇负责辖区内相关村(屯)的宣传工作。
(五)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为使用环保节能锅炉的用户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的生产企业发放资金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农村小烟囱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镇、各单位要加大农村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农民使用环保节能锅炉和清洁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工作中来。宣传部门要将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及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电视报导,做到每周都有小烟囱治理内容。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实行县、镇、村三级负责制,明确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责任人,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列为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汇报。对工作不负责、不配合,影响小烟囱烟尘污染治理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