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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2013-06-14
- 名称: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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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宁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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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宁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东宁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
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口加速老龄化、人们生活行为方式和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已成为当今社会十分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为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按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监测、干预和评估,不断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全县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9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80%。
5、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5%和45%。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开展社区慢性病及危险因素调查,收集、整合并分析我县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我县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我县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县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一是全面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开展以控制吸烟、推动合理平衡膳食、促进健身活动等为主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通过综合性预防措施改善慢性病危险状况。二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设置宣传专栏,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膳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三是结合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大力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每个社区(行政村)配备宣传栏,每2个月更新1次,并设立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社区”活动。通过政府推动和社会各界参与,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开展慢性病防控相关主题活动。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一是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制作和发放慢性病防控相关宣教资料和腰围尺等健康适宜工具。二是组织开展步行、健身操等大型群众健身活动。在社区建立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并积极开展活动。全县的中、小学校在节假日开放体育场所和设施。建立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活动不少于 20分钟。三是全社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各机关单位带头创建无烟场所(机关、医院、学校、公共场所等)。四是教育部门将慢性病防控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内容。五是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开展健康膳食示范餐厅的申报评审工作。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早期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全县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发现慢性病高危个体,建立高危人群管理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和强化生活方式干预,降低个体慢性病危险水平,预防和延缓慢性病的发生。二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三是建立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档案,定期随访干预。四是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龋齿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大力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模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镇卫生院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以后逐步向村卫生室推广。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2日至5月14日)。成立东宁县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相关资料,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3年5月15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开展自评、申报并接受省考评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东宁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雪言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刘娟担任,成员为县发改工信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公安局、民政局、城区办、城管局、人社局、统计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示范区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刘娟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施方案制定慢性病防控相关措施,按照创建单位工作职责(见附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建立部门间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主管领导担任,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资料,协调、解决具体工作问题。
(三)严格创建标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示范区创建考核标准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陆忠玲;电话:13946396690。
(四)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创建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东宁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工作职责
附件:
东宁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东宁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东宁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东宁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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