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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6-05-19
- 名称:东政办发〔2016〕6号-关于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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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申 奥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市编办。
王俭雄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及发改、财政、税收、人事、编制、统计、监察、法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煤炭、交通、金融、城市投融资、信访、突发事件、政府督查等方面工作,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市编办。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接待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驻外办、市督查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人事)、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煤炭运销管理站、市信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铁建办、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市金融投资服务办。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驻市部队、市直机关工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银监办、人民银行东宁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东宁市支行、市农村商业银行)、证券及保险业机构。
刘 衍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协助市长分管外经贸工作,市长、常务副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甄公伯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科技信息、社会保障、公安司法、民政、城区、物价、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市长、常务副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招商局、市工业科信局(市地震局)、市人社局(劳动)、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城区办、市物价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老科协、市社保局、市慈善会、市电业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档案局。
肖长旭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粮食、供销、生态建设、防汛抗旱、绿化森防、绿色食品等方面工作,市长、常务副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联社、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果蔬总站、市水电开发办、市农业开发办。
联系绥阳林业局、省鸟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烟叶公司、市老促会、市经济发展咨询服务办公室、农业发展银行东宁市支行、市农村商业银行。
王雪言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市长、常务副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爱卫办)、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要塞管理中心。
联系市妇联、市文联、市关工委、市老年大学。
黄书文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商务、口岸、外事、境外园区、对外开放、国内贸易、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市长、常务副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口岸外事侨务办、市公路口岸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屋征收办、市贸促会、市境外园区办。
联系东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宁海关、东宁边检站、市外汇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办、市石油公司、市邮政局、东宁地铁、绥阳铁路车站、市边防委、市工商联、市侨联、各民主党派、中国移动东宁分公司、中国联通东宁分公司、中国电信东宁分公司、中国铁通东宁分公司、滨河热电公司、华宇热力公司。
伊晓红 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协助常务副市长王俭雄工作,侧重市政府法制工作。
陈 林 市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常务副市长王俭雄工作,侧重财税、金融和城市投融资工作。
李长顺 市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常务副市长王俭雄工作,侧重信访工作。
杨和裕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主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
王 尧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陈云正 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水电开发办主任 协助副市长肖长旭工作,主持市水电开发办工作。
赵卫彬 市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副市长黄书文工作,侧重外经贸工作。
曹立军 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副市长肖长旭工作,负责油页岩综合开发工作。
甄公伯与肖长旭互为AB角,王雪言与黄书文互为AB角,
伊晓红、陈林、李长顺协助王俭雄工作。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抄送:市委各直属单位,中省直各单位,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