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县总工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2〕38号),东宁县总工会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按照县委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确定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全委会的决议和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全委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领导县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地方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全县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和推进全县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会制度;建立、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开展群众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五)协助县委管理全县各系统、直属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监督监察工会系统及县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和实施全县工会干部培训规划。
(六)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县以上劳动模范的评选、考核、推荐、表彰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发展。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工会设6个职能岗位(科室)。2008年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又设帮扶中心岗位(科室)。共计7个。
(一)办公室秘书岗位,(二)组织民管、宣教、文体、政策研究岗位,(三)法律保障、经济技术、劳动保护岗位,(四)财务资产岗位,(五)女工岗位,(六)经审岗位。(七)帮扶中心岗位。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县总工会本级和所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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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县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 |
东宁县职工培训中心 |
第二部分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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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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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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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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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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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1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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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资金 |
0 |
二、外交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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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0 |
三、国防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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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四、公共安全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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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0 |
五、教育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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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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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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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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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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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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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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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事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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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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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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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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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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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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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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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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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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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预备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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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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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26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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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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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本年支出合计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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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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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26 |
支出总计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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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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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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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预算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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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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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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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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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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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01 |
行政运行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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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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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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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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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万元。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16万元,占92%;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占8%。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管理支出88万元,占70%;;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占8%。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