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东宁县编委办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7号),设置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编委办公室)。县编委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工作机构,列县委工作序列。
县编委办公室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全县机构的有关管理办法。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县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分配及调整建议。
(三)、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及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核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审核乡镇机构设置与调整。
(五)牵头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审核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贯彻执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审核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审核县直正副科级单位领导职数;审批县直单位股级领导职数。
(七)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八)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统发的人员编制审核。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编委办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行政股、事业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县编委办本级。
第二部分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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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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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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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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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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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2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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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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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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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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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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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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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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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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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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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住房公积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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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9 |
七、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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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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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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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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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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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29 |
支出总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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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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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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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预算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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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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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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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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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01 |
行政运行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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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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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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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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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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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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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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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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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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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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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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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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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公共预算总收入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万元。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28万元,占96.55%;住房公积金支出1万元,占3.45%。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管理支出28万元,占96.55%;住房公积金支出1万元,占3.45%。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编委办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