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农业开发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2〕45号),东宁县农业开发办主要职责为:

  (一)监督检查指导国家、省、市农业开发有关方针、政策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上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款、借款、有偿资金回收、财务核算及决算。

  (四)组织考察、筛选、论证农业开发项目,按规定和程序向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和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扩初设计初审和省批准立项以及对已竣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自验,接受省、市验收。

  (五)负责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的管理工作;实施资金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和专款专用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收集和积累有关信息资料,提供信息服务。

  (七)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的总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与省、市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农业开发资金,监督检查到位使用情况。

  (九)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和管理机制;指导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战线各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和省、市农业开发办授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县开发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项目股

  (三)文秘综合职能股

  (四)财务股

 

第二部分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部门预算表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东宁县农业开发办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47

一、一般公共服务

44

二、财政专户资金

 

二、外交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

 

 

 

六、住房公积金

3

 

 

 

 

本年收入

4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47

支出总计

47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东宁县农业开发办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130601

机构运行

44

221

住房公积金

3

22102

住房公积金支出

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

合计

 

47

 

 

第三部分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公共预算总收入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万元。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公共预算总支出47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支出44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占6%。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支出44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占6%。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农业开发办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是在该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费用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4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东宁县农业开发办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安排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0.02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合计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