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东宁县委宣传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59号),设置中共东宁县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县委宣传部),为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 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宣传思想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
- 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
-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对县广播电视局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和宣传导向等方面的指导。
-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全县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掌握舆情;会同有关部门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 负责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 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对外宣传工作。
- 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联合县文体局,主管东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 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了解广播电视文体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对全县各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调动提出意见,制定全县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 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和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县委部署,协调宣传文体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 完成县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宣传部设六个岗位:人事文秘岗位、社会宣传岗位、理论教育岗位、新闻宣传岗位、对外宣传岗位、文联岗位。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县委宣传部本级预算。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中共东宁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中共东宁县委宣传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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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8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82 |
二、财政专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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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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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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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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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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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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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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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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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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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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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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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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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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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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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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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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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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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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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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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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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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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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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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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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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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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7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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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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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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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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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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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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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87 |
支出总计 |
87 |
表2: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中共东宁县委宣传部 单位:万元
科目 |
预算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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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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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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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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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01 |
行政运行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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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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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01 |
行政运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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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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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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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宣传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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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数 |
备 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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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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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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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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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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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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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4年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2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占6%。
二、 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万元,占7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万元,占24%;住房公积金5万元,占6%。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故零填报。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县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在职职工和退养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