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东宁市黑木耳产业管理办公室)基本情况
根据国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科级规格,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政府,对外挂东宁市黑木耳产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供销系统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指导、推进。
(二)负责全市农用生产资料、可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的行业监管。
(三)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
(四)按照上级社授权负责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五)执行全国总社和省、市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六)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本市黑木耳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措施;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七)为黑木耳产业发展做好前瞻性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抓好督办落实。
(八)组织黑木耳新品种引进、试种(栽);培育适宜寒地的优质高产黑木耳品种;及时解决寒地食用菌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食用菌栽培规程引进、制定和推广。推进食用菌产品开发。
(九)围绕黑木耳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负责做好新技术、新成果引进和转化工作。
(十)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组织、指导,创新经营模式,并组织、督办实施;负责发展黑木耳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协会。
(十二)负责本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筹办节会、会展、产业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负责市域内菌需物资审查、监管;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理。
(十四)负责黑木耳产品标准制定;对黑木耳产品经销、加工和贮运全程监管,对违规、违法案件进行处理。
(十五)负责黑木耳地理标志应用审批,“东宁黑木耳”地理商标应用审批,品牌注册预审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8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劳资办、产业发展办、生产办、市场监管办、外联合作指导办、供销综合业务办、财会审计办。
东宁市食用菌研发中心。为黑木耳生产科研单位,由市社(产业办)负责管理。主要负责组织食(药)用菌新品种引进、试种(栽);培育适宜寒地的优质高产高效食(药)用菌品种;及时解决寒地食用菌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食(药)用菌栽培规程引进、制定和推广。推进食用菌产品开发。围绕食(药)用菌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做好新技术、新成果引进和转化工作。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黑木耳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黑木耳产业管理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东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黑木耳产业
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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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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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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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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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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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78.4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78.47 |
二、财政专户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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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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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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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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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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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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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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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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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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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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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78.47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78.47 |
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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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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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178.47 |
支 出 总 计 |
178.47 |
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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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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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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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66.17 |
21602 |
商业流通事物 |
166.17 |
2160201 |
行政运行 |
166.17 |
210 |
医疗卫生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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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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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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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8.47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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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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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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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128.00 |
|
医疗保险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
办公费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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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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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
0.58 |
|
差旅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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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 |
0.24 |
|
工会经费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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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费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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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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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费 |
9.20 |
|
抚恤金 |
|
|
其他补助支出 |
|
|
医疗费 |
|
|
住房公积金 |
12.30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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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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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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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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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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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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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205 |
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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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0 |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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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001 |
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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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002 |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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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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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零填报。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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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
部门:东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单位:万元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
|
医疗保险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
办公费 |
|
|
水电费 |
|
|
邮电费 |
|
|
差旅费 |
|
|
福利费 |
|
|
工会经费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
|
退休费 |
|
|
退职(役)费 |
|
|
遗属补助费 |
|
|
抚恤金 |
|
|
其他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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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费 |
|
|
住房公积金 |
|
项目支出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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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零填报
附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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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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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县供销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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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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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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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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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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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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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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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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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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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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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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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78.4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66.07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外交 |
|
三、财政专户资金 |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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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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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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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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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
六、商业服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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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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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12.45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78.47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7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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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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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178.47 |
支 出 总 计 |
178.47 |
第三部分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7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47万元。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7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66.02万元,占88.56%,住房保障支出12.45万元,,占11.44%。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管理支出166.02万元,占88.56%;住房保障支出12.45万元,占11.44%。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是按照基本公用支出与取暖费合计2%计算得出,与201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东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