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县委党校201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东宁委党校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东宁县委党校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委党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1977〕38号),设置东宁县委党校,为东宁县委直属部门,是赋予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轮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

(三)轮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四)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六)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县委党校内设5个职能科室:教研室、教务室、财会室、办公室。核定编制13名。

第二部分:党校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

参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

第三部分 中共东宁委党校2015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中共东宁县委党校201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万元。

中共东宁县委党校2015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29万元,其中:干部教育支出121.5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占5%。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中共东宁县委党校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万元,其中:干部教育支出121.5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占5%。

三、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分类支出表说明

中共东宁县委党校2015年度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说明

中共东宁县委党校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中共东宁县委党校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 (境)

2、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员车运行费(0) 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我单位公车实际数量(0) 辆。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8万元,增加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2015年部门预算表样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