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农业局
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县农业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推进全县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
3、研究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统筹全县区域经济发展,强化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指导服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5、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7、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认证申报、质量监督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开发无污染农副产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9、起草有关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组织指导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县农业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人事行政办公室、农业区化办公室、生产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与劳动力转移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绿色产业办公室)、经济合作促进与产业指导办公室(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县新农村办公室设在农业局,按内部机构管理。核定编制21名,在职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31人,享受遗属补助5人。
三、县本级部门编报范围
东宁县农业局2015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县农业局和所属7家事业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县农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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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东宁县农业局 |
5 |
东宁县种子管理站 |
|
东宁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
6 |
东宁县蚕蜂技术指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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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话学校东宁分校 |
7 |
东宁县果树蔬菜管理总站 |
|
东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8 |
东宁县能源管理站 |
第二部分 东宁县农业局2015部门预算表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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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市农业局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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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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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38.09 |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 |
975.23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外交 |
|
三、财政专户资金 |
|
三、国防 |
|
四、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教育 |
|
六、其他收入 |
|
医疗卫生支出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62.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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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038.0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038.09 |
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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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总 计 |
1038.09 |
支 出总 计 |
1038.09 |
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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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市农业局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213 |
农林水事务支出 |
975.23 |
2130101 |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 |
256.49 |
2130104 |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 |
718.74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
210 |
医疗卫生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事务 |
|
2130601 |
机构运行(农业综合开发) |
|
221 |
住房保障 |
62.86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86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5.12 |
|
|
|
|
|
|
合 计 |
|
1038.09 |
附件3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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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市农业局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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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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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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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 |
26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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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
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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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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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 |
|
|||||||
人员支出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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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
办公费 |
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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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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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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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10.23 |
|||||||
汽车交通费 |
|
|||||||
职工教育经费 |
8.63 |
|||||||
福利费 |
0.56 |
|||||||
其他福利费 |
|
|||||||
工会经费 |
|
|||||||
离休公用支出 |
|
|||||||
退休公用支出 |
|
|||||||
教育行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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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取暖费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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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休费 |
|
||||||
退休费 |
299.43 |
|||||||
退职(役)费 |
|
|||||||
遗属补助费 |
3.89 |
|||||||
遗属煤电汽 |
|
|||||||
其他生活补助 |
|
|||||||
购房补贴 |
|
|||||||
职工个人取暖费 |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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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
|
|||||||
救济费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生产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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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
|
|||||||
其他补助支出 |
|
|||||||
医疗费 |
|
|||||||
住房公积金 |
62.86 |
|||||||
|
提租补贴 |
35.12 |
||||||
项目支出 |
|
|
||||||
合计 |
|
103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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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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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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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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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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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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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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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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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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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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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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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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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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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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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
||||||
津贴 |
|
|||||||
奖金 |
|
|||||||
养老保险 |
|
|||||||
失业保险 |
|
|||||||
人员支出其他 |
|
|||||||
医疗保险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
办公费 |
|
||||||
水电费 |
|
|||||||
邮电费 |
|
|||||||
差旅费 |
|
|||||||
汽车交通费 |
|
|||||||
职工教育经费 |
|
|||||||
福利费 |
|
|||||||
其他福利费 |
|
|||||||
工会经费 |
|
|||||||
离休公用支出 |
|
|||||||
退休公用支出 |
|
|||||||
教育行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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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取暖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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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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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费 |
|
|||||||
退职(役)费 |
|
|||||||
遗属补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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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煤电汽 |
|
|||||||
其他生活补助 |
|
|||||||
购房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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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取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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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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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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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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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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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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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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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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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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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租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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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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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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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项目 |
预算安排数(万元) |
合计 |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公务接待费 |
0.28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
公务用车运行 |
|
|
|
|
|
|
|
……… |
|
合计 |
0.28 |
附件7: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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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宁市农业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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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38.09 |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 |
975.23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外交 |
|
三、财政专户资金 |
|
三、国防 |
|
四、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教育 |
|
六、其他收入 |
|
医疗卫生支出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62.86 |
|
|
|
|
本年收入合 计 |
1038.09 |
本年支出合 计 |
1038.09 |
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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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计 |
1038.09 |
支出总计 |
1038.09 |
第三部分 东宁县农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县农业局201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038.09万元. 2014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038.09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975.23万元,占93.9%;住房保障支出62.86万元,占6.1%。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农业局2015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038.09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975.23万元,占93.9%;住房保障支出62.86万元,占6.1%。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东宁县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东宁县农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