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7号)设置东宁县公安局,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部署全县公安工作,检查监督所属派出所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指导和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指导和实施对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四)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五)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农村治保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

(八)负责全县边防保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公安对外活动。

(九)负责对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口岸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登记、转籍、过户、驾驶员登记、考试、审验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五)领导县内边防、消防警察部队。

(十六)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经济警察队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应用和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检查工作。

(十八)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预防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十九)负责矿区的治安管理和矿区的人口管理;查处发生在矿区的各类案件,打击非法盗采矿山资源和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处置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搅拌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机关设23个室队所。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县公安局本级和一个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第三部分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64万元,占100%。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854万元,94占%;住房保障支出110万元,占6%。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854万元,94占%;住房保障支出110万元,占6%。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4、表5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包括东宁县公安局本级和所属东宁县看守所 。本年度预算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2万元,是和俄方共建国际警务合作联系所需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0万元,是我局每晚巡逻防控工作用油。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东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
2015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