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7号),设置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全县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县人口统计数据。
(三)综合协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承担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人口缺陷数量。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并过好定期评估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全县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动态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援救、技术服务重要信息;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编制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药具的使用与管理。
(七)编制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4个内设岗位:政工会计岗位、文书出纳岗位、监督管理科学技术岗位、发展规划与信息岗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岗位)。
三、东宁县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本级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部门: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1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2.5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1.5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14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14 |
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214 | 支 出 总 计 | 214 |
附表2 |
|
|
||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
部门: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2.5 |
||
21001 |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202.5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202.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5 |
||
|
|
|
||
合计 |
|
214 |
||
附表3 |
|
|
||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
部门: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单位:万元 |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101.3 |
||
|
医疗保险 |
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
办公费 |
0.4 |
||
|
水电费 |
0.7 |
||
|
邮电费 |
0.5 |
||
|
差旅费 |
1.2 |
||
|
福利费 |
0.1 |
||
|
培训费 |
0.9 |
||
|
招待费 |
0.1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4.9 |
||
|
退休费 |
92.4 |
||
|
退职(役)费 |
|
||
|
遗属补助费 |
|
||
|
抚恤金 |
|
||
|
其他补助支出 |
|
||
|
医疗费 |
|
||
|
住房公积金 |
11.5 |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合计 |
|
214 |
||
附表4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
||||
部门: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0 |
||
注:本单位无此项,零填报。
附表5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
||||
部门: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单位:万元 |
|||
类级科目 |
款级科目 |
预算数 |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0 |
||
|
医疗保险 |
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
办公费 |
0 |
||
|
水电费 |
0 |
||
|
邮电费 |
0 |
||
|
差旅费 |
0 |
||
|
福利费 |
0 |
||
|
培训费 |
0 |
||
|
招待费 |
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离休费 |
0 |
||
|
退休费 |
0 |
||
|
退职(役)费 |
0 |
||
|
遗属补助费 |
0 |
||
|
抚恤金 |
0 |
||
|
其他补助支出 |
0 |
||
|
医疗费 |
0 |
||
|
住房公积金 |
0 |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
合计 |
|
0 |
||
注:本单位无此项,零填报。
附表6 |
|
|
||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部门: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备 注 |
||
合 计 |
0.1 |
|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
||
公务接待费 |
0.1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
||
附表7 |
|
|
|
部门收支总表 |
|||
部门: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1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三、财政专户资金 |
|
三、国防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2.5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1.5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14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14 |
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
|
|
|
|
|
|
|
|
|
|
|
|
收 入 总 计 |
214 |
支 出 总 计 |
214 |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1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较无变化。
第三部分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公共预算总收入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万元。
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1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5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占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人口规划与发展战略研究:反映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以及人口规划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反映对计划生育家庭法定性、政策性奖励支出。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五、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反映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夫妇生殖保健、遗传咨询、优生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六、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支出。
七、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反映对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和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的支出。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九、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反映国家免费供应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和相关业务支出。
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反映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反映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支出。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