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

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59号),设置中共东宁县委宣传部(现在为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部),为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对市广播电视局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和宣传导向等方面的指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全市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掌握舆情;会同有关部门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六)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联合市文体局,主管东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八)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九)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了解广播电视文体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对全市各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调动提出意见,制定全市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和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市委部署,协调宣传文体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设六个岗位:人事文秘岗位、社会宣传岗位、理论教育岗位、新闻宣传岗位、对外宣传岗位、文联岗位。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市委宣传部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部2016年公共预算总收入2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原因是市委重视、加强宣传工作。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原因是市委重视、加强宣传工作。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48万元,占93%,比上年无增长93.48万元,原因同上;医疗卫生支出3.50万元,占2%,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占5%,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9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1万元,占44%;行政运行支出103.48万元,占50%;行政单位医疗3.5万元,占1%。住房保障11.02万元,占5%。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原因是市委重视、加强宣传工作。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3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人数0个,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数0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原因是市委重视、加强宣传工作。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原因是市委重视、加强宣传工作。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48万元,占93%,比上年无增长93.48万元,原因同上;医疗卫生支出3.5万元,占2%,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占5%,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万元,原因是市委重视、加强宣传工作。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市委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1万元,占44%;行政运行支出103.48万元,占50%;行政单位医疗3.5万元,占1%。住房保障11.02万元,占5%。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163.72万元,15项。其中:

高速公路广告位40个(次),预算金额28万元;宣传展板400个(次),预算金额20万元;报纸派送及印刷5000个(次),预算金额20万元;政府网站计算机软件、设备及机房配套30套,预算金额72万元;其它预算金额23.72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3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3.62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0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宣传部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