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工商联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东宁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为工商联)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工商联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文秘办公室(经济、联络),会员管理办公室(宣传、培训)。

 

第二部分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关于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工商联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行政运行43.5万元,比上年35.3万元增加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及补发,还有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占3.4%;行政运行43.06万,占91.62%。住房公积金1.5万元,占3.19%。提租补贴0.84万元,占1.79%。行政运行43.06万元,比上年35.3万元增加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及补发,还有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5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47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6万元,占95.02%;住房保障2.34万元,占4.98%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66万元;住房保障2.34万元。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市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万元,占3.4%;行政运行43.06万元,占91.62%;住房公积金1.5万元,占3.19%。提租补贴0.84万元,占1.79%。与上年比行政运行增加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及补发,还有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1.8万元,共一项。预计采购电脑3台,预算金额1.8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  0.5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0.52  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主要实物资产房屋   0  万元、汽车  0  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1.8  万元、减少固定资产 0.52  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45.4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