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2016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东宁人民办事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转变行政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而设立的。原则上将我县所有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大厅,引导银行、中介等配套机构进入,把中心打造成为集行政审批(含许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产权流转、效能监察、信息公开六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主要职责

办事服务中心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三部分组成。

(一)项目审批区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联合式审批,规范化运作”的运行模式。要求窗口办件严格按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上报件、联办件分类管理,按照简单事项直接办理、一般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特急事项特别办理的原则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并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实行重大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组成,对工程招投标、土地(矿)权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进场集中交易。交易中心内设招投标交易大厅、开标室、电子评标室、专家接待室等,为交易主体、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管理监督条件。交易运行基本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做到评标与开标、评标专家与招投标人双重隔离,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现场交易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运行。

(三)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要承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林权、集体股权转让等业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工作职责:

    1、负责文字综合、档案管理、政工、宣传、信息撰写报送等工作。

2、负责财务预算支出、审计、审核、政府采购。

3、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效能办工作职责:

    1、负责督查各进驻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效能与质量。

    2、负责标准化窗口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进驻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中心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

    5、负责投诉的受理处置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信息办工作职责

1、负责信息网络平台搭建及管理,推进网络审批服务的建设和运行。

2、负责网上审批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4、负责做好对进驻单位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的基础工作。

5、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工作。

6、负责网站的更新维护。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总务办工作职责:

    1、负责办事中心的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中心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保洁员、保安、食堂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设备的维护、维修和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客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有关重大项目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现场服务及会议纪要、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2、负责监督各进驻部门窗口依法行政工作和各类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

3、负责联系各进驻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科工作。

4、负责各部门并联审批业务的衔接,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业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作,对重特大项目实行限时报批和领办、代办,指定专人和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报批小组,缩短审批时限,对项目报批过程中有困难的环节,要迅速提请县领导,邀请相关领导共同做好报批工作。

5、负责各部门行政服务许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对客商提出的涉及产业政策、环保批复、安全设立等各类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实际制定答复意见。

    8、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9、负责中心对客商落户我市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实行全程服务,全方位、全过程、零距离服务,做到项目走到哪里,服务延伸到哪里,对进入我市的客商落户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并做好跟踪落实。

六、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及时上报用款计划,严格按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负责上机编制记帐凭证,对审核后的记帐凭证进行
记帐,按时编制、上报月、季、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并
做好帐套备份。
    4、负责固定资产帐簿的登记工作,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根据清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后,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5、负责单位票据的管理。及时打印、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帐簿、表册等会计资料和有关文件,认真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出纳、文书、政工岗位职责

    1、负责印信、文件收发等工作。

2、负责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

3、负责做好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事业保险、干部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
    4、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5、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做到逐笔登记,日清月结,确保帐帐、帐证、帐实相符。
    6、负责每月及时与银行、财政部门对帐,出现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并做好银行、财政专户余额调节表。
    7、负责现金、支票、财务印章和有价证券的保管,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领用时,经办人需在存根联签名。
    8、根据人事科提供的工资变更通知编制工资表,发放职工工资,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扣缴、支取等工作。

9、负责保管财务印鉴中的法人印章,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后,

方可加盖法人印章。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公共预算总收入61.1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1.13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为6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6万元,占95.47%,比上年增加58.36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占4.53%,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为6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6万元,占95.47%,比上年增加58.36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占4.53%,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8万元,占27.78%,比同期增加16.98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0.53万元,占0.87%,比同期增加0.5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万元,占5.07%,比同期增加3.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项目支出40.52万元,占66.28%,比同期增加40.52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同期增加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61.1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1.13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为6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6万元,占95.47%,比上年增加58.36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占4.53%,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1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1.13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支出为6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万元,比上年增加20.6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项目支出40.52万元,比上年增加40.52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于2015成立,上年未做预算。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0项。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4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无形资产196万元(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6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1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20.61,项目支出40.52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办事大厅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201611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