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59号),设置中共东宁县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办)为县委工作部门。2015年东宁县撤县设市,中共东宁县委办公室更名为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市重要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向东宁市委、牡丹江市委、省委及中央办公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代市委对各镇、市直各单位上报的文件或请求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办好内部各种刊物,为市委指导工作服务。

(二)负责市委决议事项及领导指示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协助市委领导抓好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委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市委日常文件的处理和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电报及有关文件的核稿工作,负责对全市党委办公系统文秘业务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市委会议的会务和市委各部门召开会议的审核及市委领导的活动安排。

(六)负责中央、省市委及其他省、市、县委来我市参观、考察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九)负责全市的保密工作。

(十)负责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文件和东宁市级领导机关机密文件的传递和全市密码工作。

(十一)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生活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紧急事态的信息处理;承办省、市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

(十三)完成东宁市委和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室(办):秘书室、调研室、督查室、保密办、机要室、财务室。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市委办2016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委办本级和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市委办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

3

 

2

东宁市发展研究中心

4

 

 

 

第二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市委办公室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4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4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原因为离退休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比上年增加6%,原因为新增双创办等三个科室,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加大,经费支出增加。

二、 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委办公室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原因为新增双创办等三个科室,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加大;住房公积金18万元,因缴存基数调整比上年预算有所增加。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故零填报。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市委办公室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75万元,共16项。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万元。

    六、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产79.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9.86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58.08万元,专用设备0.3万元,家具、用具21.4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汽车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2.76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

市委办公室2016年预算资金总金额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9万元。基本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中共东宁市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在职职工和退养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附件:
市委办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