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农业开发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2〕45号),东宁市农业开发办主要职责为:

1)监督检查指导国家、省、市农业开发有关方针、政策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上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款、借款、有偿资金回收、财务核算及决算。

4)组织考察、筛选、论证农业开发项目,按规定和程序向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和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扩初设计初审和省批准立项以及对已竣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自验,接受省、市验收。

5)负责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的管理工作;实施资金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和专款专用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收集和积累有关信息资料,提供信息服务。

7)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的总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8)负责与省、市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农业开发资金,监督检查到位使用情况。

9)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和管理机制;指导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战线各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和省、牡丹江市农业开发办授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开发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项目股

(三)文秘综合职能股

 ( 四 ) 财务股

三、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即东宁市农业开发办。

 

第二部分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3万元,占94.4%;住房保障支出3.77万元,占5.6%。2016年预算开发办总支出为67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支出62.23万元,占93.2%;其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万元,占1.5%;住房公积金支出3.77万元,占5.3%。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主要分四个部分:工资福利支出43.23万元,占63.2%其中:基本工资16.54万元,津贴12.49万元,奖金2.42万元,养老保险6.28万元,职业年金2.51万元;医疗保险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占1.6%,其中:办公费0.1万元,水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31万元,招待费0.01万元,培训费0.33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8万元,占33.7%其中:退休费15.02万元,其他生活补助0.35万元,职工个人取暖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3.77万元;提租补贴9.24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占1.5%。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01万元,是按照基本公用加上单位取暖费之和的2%计提的,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三公”经费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67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万元,2016支出总计67万元。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2016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计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万元。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2016年东宁市农业开发办部门支出总计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0.5万元,其中:计算机预计采购一台0.5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2.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67万元,资产分布在土地、房屋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0.917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0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0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开发办 2016年部门预算表样新增2张(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