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东宁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东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部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6〕18号),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内设3个岗位:政工法制岗位,资金管理岗位,拆迁管理岗位。

    注:根据东编发〔2011〕33号文件,东宁县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根据东编发〔2016〕1号文件,更名为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所属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4万元,与2015年部门预算相比较增加115.43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拨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上年结转142.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1.77万元)。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96.7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1.14万元,占98.12%,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56.14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占1.88%,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0.67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96.7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1.14万元,占98.12%,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56.14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占1.88%,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0.67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96.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1万元,占12.47%,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16.03万元,原因是2015年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和在职人员提租补贴,以及2016年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72万元,占1.25%,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减少0.41万元,原因是2016年年初结转可用办公经费比2015年少,取暖费价格下调使取暖费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2万元,占2.60%,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减少5.68万元,原因是2015年预算内含车改补贴和在职人员的提租补贴,而2016年不含;项目支出248.27万元,占83.68%,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46.87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六、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4万元,与2015年部门预算相比较增加115.43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拨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上年结转142.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1.77万元)。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96.7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1.14万元,占98.12%,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56.14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占1.88%,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0.67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4万元,与2015年部门预算相比较增加115.43万元,原因是2016年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拨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上年结转142.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1.77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29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万元,占16.33%,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9.94万元,原因是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使公积金支出增加,新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项目支出248.27万元,占83.67%,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46.87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九、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05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86.22万元,6项。其中,台式电脑2台,预算金额1万元;笔记本电脑2台,预算金额0.90万元;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4台,预算金额0.88万元;行政执法记录仪8个,预算金额2.24万元;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3个,预算金额80万元;办公桌20张,预算金额1.2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17.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03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主要实物资产房屋 0万元、汽车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万元。本年度预算新增固定资产6.22万元、减少固定资产3.34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29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3.84万元,上年结转142.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1.7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48.45万元,项目支出248.27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做好房屋征收项目,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