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牡丹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牡市编发[2015]13号),设置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监督管理局),正科级规格,是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交通运输协调和航空航线的培育。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规划,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和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7、承担组织编写全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振兴老工业基地、煤电化基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经济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
    8、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定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和食糖等储备。
     9、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11、起草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规定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12、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市中长期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规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核、监管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14、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拟定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市价格宣传工作。
    15、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开展价格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价格信息网络的运行,发布价格信息及价格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6、研究拟定地方性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7、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区域内国家、省、市管理的商品价格;制定市管商品价格的作价原则和办法,规范区域内放开的商品价格行为,必要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采取提价申报、规定差率、制定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措施,对市场价格进行动态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18、发放、变更、注销《收费许可证》;清理整顿各种乱收费、价外附加、价外基金。
    19、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全市商品和收费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监督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执行;组织指导职工义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21、组织指导全市价格评估、价格鉴证工作。
    22、负责全市价格信访、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
    23、协调处理本市与邻县之间,县级业务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2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设13个职能办、股(室):党委行政综合办、国民经济运行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体制规划和就业分配股、项目建设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节能监察股)、交通运输、经贸财金和外资利用股、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股(移民办)、工业和高技术产业股、价格调控和信息网络监督股、商品价格及市场监督管理股、行政事业经营收费管理股、价格监审办公室等13个职能股室。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所属两个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 东宁市节能监察中心
3 东宁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14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增加94.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万元,占总支出的94.1%,比上年增加78.49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0.35万元,占总支出的5.9%,比上年增加了16.35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了4.17万元,同时工资内容中新增了提租补贴,导致2016年新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12.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514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了94.8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万元,占94.1%,比上年增加78.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25.4万元,比上年增加62.2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一般行政事务支出58.25万元,上年增加16.25万元,因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0.35万元,占5.9%,比上年增加16.3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支出18.17万元,比上年增加4.17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提租补贴12.18万元,是新增的工资内容。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安排增加94.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68万元,占39.6%,比上年增加68.18万元,原因是职能加强,人员增加,同时在职职工涨工资,养老保险等也相应增加;商品服务支出58.25万元,占11.3%,比上年减少8.25万元,是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少交通费一项,金额是20.6万元,导致公用经费随着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7万元,占49.04%,比上年增加34.91万元,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涨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新增提租补贴导致的。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没有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上年也没有预算数。
    五、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07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0,原因本单位无此项预算;(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0 ,原因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预算比0 ,原因与2015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3)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17人,与预算增加0.03万元,与上年减少6.32万元,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费用严格控制支出。     
    六、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14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增加94.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万元,占总支出的94.1%,比上年增加78.49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0.35万元,占5.9%,比上年增加16.3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支出18.17万元,比上年增加4.17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提租补贴12.18万元,是新增的工资内容。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514万元,比上年增加94.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收入增加。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支出为514万元,比上年增加94.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0万元,占89.5%,与上年相比增加96.84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大;项目支出54万元,占10.5%,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原因是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加强,任务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61.96)万元,(86)项。其中,(电脑)预计采购(5台),预算金额(15000元);(打印机)预计采购(5台),预算金额(6500元);(复印机)预计采购(1台),预算金额(7000元);(应用软件)预计采购(6个),预算金额(15000元);(多功能一体机)预计采购(1台),预算金额(6000元);(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预计采购(3台),预算金额(15000元);(铁卷柜)预计采购(4个),预算金额(3600元);(印刷费)预计采购(20次),预算金额(200000元);(车辆保险)预计采购(1次),预算金额(1500元);(会议费)预计采购(30次),预算金额(250000元);(车辆维护)预计采购(10次),预算金额(100000元)。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101.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1.72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22.63万元、专用设备59.34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汽车19.75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0.58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460),项目支出(5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分别为(0)、(0),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