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59号),设置中共东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为市委主管爱国统一战线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上级统战部门和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二)负责联系全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市委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决定;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机关、政府工作部门、政协机关和司法机关及乡镇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市人大党外代表和市政协委员配备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建设;团结、帮助、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为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

(七)负责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八)负责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团体的人士安排工作,负责做好有关统战对象的工作。

(九)负责指导我市各基层党委、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协调统一战线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全市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统战部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文秘综合岗位、人事岗位、经济联系岗位。

 

第二部分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年部门统战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统战部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占4.41%;行政运行59.26万,占87.15%。住房公积金3.64万元,占5.35%。提租补贴2.1万元,占3.09%。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万元。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01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68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6万元,占91.56%,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占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占8.44%,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市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占4.41%;行政运行59.26万元,占87.15%;住房公积金3.64万元,占5.35%。提租补贴2.1万元,占3.09%。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统战部采购预算资金1.36万元,共计4项。其中:1、预计采购电脑1台,预算金额0.45万元。2、预计采购打印机1台1台,预算金额0.13万元。3、预计采购办公桌2套,预算金额0.18万元。4、预计采购照相机1台,预算金额0.6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 6.5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2.53 万元、资产分布在(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房屋  0   万元、汽车  0  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1.36万元、减少固定资产  0 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万6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