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工作;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要管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组织搞好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研究工作。
(二)提出关于镇和市委、市政府各部办委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全市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直科级领导职数、全市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纪委、检察院、群团组织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全市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以及女、少、非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干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市委关于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规划;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全县组织部门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选拔和管理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八)负责全市企业管理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政策和规划,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人才库建设、人才市场建设等进行宏观指导。
(九)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负责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组织部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组、基层组织组、市委干部监督室、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市委组织部本级和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为东宁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中共东宁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 |
2 |
东宁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
第二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共预算总收入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4万元。
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万元,占97.14%,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占2.86%。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5万元,占42.9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万元,占54.17%,住房公积金11万元,占2.86%。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注: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注: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我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4万元。预计采购办公用品和印刷费2项,预算金额4万元。
六、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58.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8.34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其中通用设备43.44万元,办公家具14.26万元,专用设备0.64万元。预计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5万元、减少固定资产18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53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2.75万元,基本支出145.63万元,项目支出387.12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为基层党建经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165万元,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东宁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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