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牡丹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牡市编发〔2002〕76号),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表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为8个科室,内设机构为科级,分别是:办公室、财经办、人事办、城环办、农林办、教科文卫办、内务司法办、信访办。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市人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14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33万元,占总支出的93.5%,比上年增加142.33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占总支出的6.5%,比上年增加了15.67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了3.38万元,同时工资内容中新增了提租补贴,导致2016年新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12.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6年,人大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516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了15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33万元,占93.5%,比上年增加142.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33.71万元,比上年增加93.71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一般行政事务支出48.62万元,上年增加16.52万元,因为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占6.5%,比上年增加15.6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支出21.38万元,比上年增加3.3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提租补贴12.29万元,是新增的工资内容。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6年,市人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安排增加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97万元,占46.5%,比上年增加93.97万元,原因是职能加强,人员增加,同时在职职工涨工资,养老保险等也相应增加;商品服务支出3.62万元,占7.02%,比上年增加1.77万元,是原因是职能加强,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随着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41万元,占44.07%,比上年增加47.51万元,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涨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新增提租补贴导致的。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市人大没有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上年也没有预算数。
    五、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2016年,人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10万元,人大每年与俄滨海边疆区杜马除有固定交流外,还要完成不定期交流任务。每次人数不下10人。次数5次,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人数为180人,与上年预算相比金额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人数为200人,本着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预算比0,原因与2015年预算相同。
    六、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市人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14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33万元,占总支出的93.5%,比上年增加142.33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占总支出的6.5%,比上年增加了15.67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了3.38万元,同时工资内容中新增了提租补贴,导致2016年新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12.29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2016年,市人大上年结转4.7万元,与上年比增加结余1.7万元,原因是本着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导致结余增大;一般公共预算514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收入增加。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2016年,市人大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支出为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人大职能加强,人员增加,任务加大,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1万元,占91.3%,与上年相比增加143.8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增加了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大;项目支出45万元,占8.7%,与上年相比增加14.8万元,原因是人大职能加强,任务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8.1)万元,(12)项。其中,(70寸液晶电视机)预计采购(2台),预算金额(24000元);(投影仪)预计采购(1台),预算金额(7000元);(办公沙发椅)预计采购(1个),预算金额(5000元);(电脑)预计采购(6台),预算金额(42000元);(卷柜)预计采购(2组),预算金额(3000元)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15.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64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13.89万元,家具用具1.75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汽车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0.53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471),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分别为(0)、(0),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