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及公开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及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59号),设置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为市委主管共青团方面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团市委和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的职责;负责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指导全市性青少年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二)承担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三)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四)参与全市性有关青少年问题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五)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思想教育、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七)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和青年人才;

(八)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和联络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团市委设2内设机构:一、宣传、学校办公室岗位;二、组织、工农、统战岗位。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3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拨款增加2017公共预算总支出3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涨了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5万元,占94.75%,比上年增加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万元,占5.25%,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导致公积金变动。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8万元,占51.52%,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占9.0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6万元,占5.37%;项目支出11.17万元,占34.08%。

2017年东宁市共青团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2.96万元,其中: 办公费0.05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15万元、培训费0.15万元、福利费0.02万元、接待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车改补贴2.52万元、公用取暖费0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填报。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77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3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原因为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8万元,占51.52%,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占9.0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6万元,占5.37%;项目支出11.17万元,占34.08%。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7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1.05万元,占94.75%;住房保障收入1.72万元,占5.25%。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77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8万元,占51.52%,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占9.0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6万元,占5.37%;项目支出11.17万元,占34.08%。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13.6万元,共七项。其中包括:1、笔记本电脑预计采购2台,预算金额1.2万元;2、打印机预计采购1台,预算金额0.5万元;3、印刷费(宣传册、海报、宣传版)预算金额2.5万元;4、广告费预算金额3万元;5、礼仪志愿者服装、鞋20套,预算金额1.5万元;6、青年文化建设中心电脑7台,预算金额3万元;7、照相机1台,预算金额1.5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 1.1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6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汽车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0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3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7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11.17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东宁市共青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