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5〕42号),东宁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为:

    (一)做好市政府法制工作计划的编制、实施、总结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二)做好市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的组织工作。

    (三)做好市政府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行政执法矛盾。

    (四)承办由市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和应由政府出面的应诉工作。

    (五)承担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及其证件的管理。

    (六)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报批以及清理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设2个职能科室:法规室   和行政复议室。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如下: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

 

 

 

第二部分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收入32.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2.69万元。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4万元,占94.34%,与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服务费;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占5.66%,与上年比减少2.2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总支出32.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0.84万元,占63.75%,与上年比减少6.4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法制建设10万元,占30.59%,与上年比增加8.4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服务费。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占5.66%,比上年减少0.5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总支出32.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2万元,占55.12%,与上年比减少了4.14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2.79万元,占8.53%,与上年比增加2.214万元,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车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万元,占5.75%,与上年比减少了1.134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8.4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服务费。

2017年东宁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2.79万元,其中: 办公费0.05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16万元、培训费0.16万元、福利费0.02万元、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车改补贴2.34万元、公用取暖费0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故零填报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故零填报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 0人,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收支总收入32.69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32.69万元。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4万元,占94.34%,与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服务费。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占5.66%,与上年比减少0.5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6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84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服务费。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与上年比减少0.5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84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服务费。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与上年比减少0.5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单位国有资产4.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68万元、资产分布在(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家具用具0.79万元,通用设备3.89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0万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3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69万元。基本支出32.6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年资金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东宁市政府法制办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