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水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7号),设置东宁县水务局,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市水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全县水资源监测与调查评价;制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防洪论证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堤防建设管理费等各项市级水利规费征收、使用和监管。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绥芬河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批;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对重要河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用水定额和有关标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七)组织筹措水务建设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务财务计划预、决算的财务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基金等水务规费的征收。

(八)负责全县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全市主要河流、河口、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重点水务工程;负责城区防洪堤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依法负责全县防汛机动抢险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和综合治理。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节水灌溉、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及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灌区、涝区和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电气化县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电监督管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不同行政区划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工程造价、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建设监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管。

(十二)负责制定全县水务科技规划;编制、审查重点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工程规程规范。

(十三)负责县城供水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水务局内设12个基层单位:东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东宁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东宁市河道堤防管理站、东宁市城子沟水库管理站、东宁市九佛沟水库管理站、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东宁市三岔口灌区管理站、东宁市东方红灌区管理站、东宁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东宁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东宁市水利建设资金征收办公室、东宁市污水处理厂。

三、水务局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水务局所属5个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4

东宁市水资源办公室

2

东宁市河道堤防管理站

5

东宁市污水处理厂

3

东宁市水利建设资金征收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093.9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93.9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54.98万元,2017年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原因是专项工程资金投入减少。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93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751.49万元,占总支出的69%,节能环保支出342.44万元,占支出的31%,住房保障支出54.98万元,占支出的0.05%。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3.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08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40.0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6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原因是离退休工资及遗属补助增加。

 

 2017年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40.07万元,其中:办公费1.32万元、水电费2.22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差旅费3.46万元、培训费4.67万元、业务招待费0.15万元、福利费0.47万元、车改补贴6.8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万元、公用取暖费18.46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是202.1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原因是污水处理收费列入基金。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项目支出202.1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原因是污水处理收费列入基金。 

六、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12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93.9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93.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02.1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原因是专项工程资金投入减少。总支出1093.9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54.98万元。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9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14万元,与2016年预算收入相比减少,原因是专项工程资金投入减少。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79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原因是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未列。项目支出221.1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原因是专项工程资金投入减少。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84万元,3项。其中,工程预计采购复印机一台,计算机4台,工程设计及监理费预计84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 2528.3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302.83   万元、资产分布在(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主要实物资产房屋  600.16  万元、汽车 138.15 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0万元、减少固定资产 0  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110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05.1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762.81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东宁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