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单位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基本情况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

  •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适合本段公路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

2、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对管辖路段养护部门的生产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与监督,使其达到路面整洁、无坑槽,路基线形清晰、边坡稳定坚实、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无损,桥涵无路车、桥面清洁、无积水、构部件完好,沿线设施整洁、齐全,绿化管护良好,小型水毁及时修复。

3、认真执行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制订本段养护巡路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保证管辖路段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标志、绿化以及沿线设施等路况的完好。

4、认真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定期进行路况技术指标调查和路况评定,并做好养护质量的评定工作。

5、负责制订所辖公路水毁防治、除雪防滑等灾害性防治预案,并负责组建抢修队伍。

6、负责管辖路段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标志、绿化以及沿线设施等小型病害维修。

7、负责建立本段养护台账,加强各类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归档工作。段务制度、上墙图表齐全,内业资料填写清晰完整,摆放整齐,上报及时。

8、负责所辖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负责公路段环境建设,使其达到规划有序、环境优美;生产、办公、生活及文化娱乐设施齐全、完好,段容、段貌整洁,管理规范。

10、负责涉路工程项目许可、建控区管理、路产路权的保护。实施公路巡查、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

11、负责本公路段公路养护经费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下设七个职能部门:生产股、工程股、路政股、财务股、机务股、后勤股、文秘股。

  • 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本级单位。

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

 

 

 

    第二部分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表1、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

第三部分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073.24万元,总支出1,073.24万元,2016年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073.2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045.91(行政运行支出1,040.91万元,公路路政管理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33万元,2016年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07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9.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2016年未纳入财政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2017年东宁交通局公路养路段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16.6万元,其中:办公费0.76万元、水电费1.26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2.18万元、福利费0.25万元、接待办0.3万元、公务用车1万元、公用取暖费10.01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无数据。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无数据。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2016年未纳入地方财政,无法与上年比较。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73.24万元,总支出1,073.2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045.9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33万元,2016年未纳入地方财政,无法与上年比较。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73.2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045.9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33万元,2016年未纳入地方财政,无法与上年比较。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07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2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2016年未纳入地方财政,无法与上年比较。

    十、政府采购情况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无政府采购资金。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1,543.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43.69万元,资产分布在(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档案、用具、装具、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房屋294.51万元、运输设备569.64万元、施工机械626.29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149.99万元、减少固定资产24.15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额1,07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3.24万元,基本支出1,068.2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总金额(0)万元,本年度工作计划是做好公路养护管理,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东宁市交通局公路养路段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