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信访局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东宁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二)、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

(三)、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群众。

(四)、负责通过市长信访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对市长信访电话工作网络进行管理。

(五)、负责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代表市委、市政府征集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以及本办立案的信访案件;负责向有关镇或部门交办信访任务和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的信访问题,并审查和反馈处理结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组织实施和决定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

(八)、维护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住地正常信访工作秩序,负责收容、管理、教育和遣送(到市以上领导机关、领导住地和市直部门)无理纠缠取闹的上访人员。

(九)、承办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培训全市专兼职信访干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人民建议征集岗位。

负责制定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征集、整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情况反馈;负责督促、检查市领导批示建议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考察被采用建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负责指导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二)、文秘岗位。

    负责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微机管理工作;负责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论文;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计划和总结,起草全市信访工作的形势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按期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措施;负培训信访干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三)、来信来访接待岗位

负责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上级机关交办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任务;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案件;负责报送越级信访案件的组织实施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负责收集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反映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的信访信息;负责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负责市长信访电话的转接工作,并对重要电话信访事项进行核实、协调和办理。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市信访局。

第二部分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49.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9.25万元。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49.25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36万元,占96.05%;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3.94,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49.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0.82万元,占60.90%,信访事务支出52.54万元,占35.20%。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3.94%。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49.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186万元,占38.31%,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7.3291万元,占4.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949万元,占21.57%。信访事务52.54万元,占35.20%。

2017年东宁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7.32万元,其中: 办公费0.16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47万元、培训费0.50万元、福利费0.05万元、接待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车改补贴5.94万元、公用取暖费0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故零填报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故零填报

六、关于“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 0人,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6年比无增减变化。   

七、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49.25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149.25万元。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公共预算总支出14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36万元,占96.05%。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3.94%。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9.2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5万元。

九、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3.36万元,占96.05%。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3.94%。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18.02万元。其中:录音笔4台,金额0.16万元;照相机1台,金额0.3万元;5节柜2组,金额0.2万元;办公桌6个,金额0.6万元;保密柜2个,金额0.4万元;文件柜7个,金额0.56万元。会议桌1台,金额1.7万元;会议室椅子30个,金额2.1万元;印刷品800份,金额2万元;远程视频接访二级分保1套,金额10万元。

十一、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单位国有资产20.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27万元、资产分布在(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家具用具0万元,通用设备20.27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0万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14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9.25万元。基本支出96.71万元;信访事务支出52.5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年资金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东宁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