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市公安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7号)设置东宁县公安局,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部署全市公安工作,检查监督所属派出所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指导和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指导和实施对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四)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五)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农村治保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

(八)负责全市边防保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公安对外活动。

(九)负责对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十二)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口岸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登记、转籍、过户、驾驶员登记、考试、审验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五)领导市内边防、消防警察部队。

(十六)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经济警察队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应用和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检查工作。

(十八)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预防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十九)负责矿区的治安管理和矿区的人口管理;查处发生在矿区的各类案件,打击非法盗采矿山资源和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处置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搅拌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机关设23个室队所,编制为264名。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安局本级和所属1个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看守所

3

 

2

 

4

 

 

第二部分 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7年公安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862.52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减少327.48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度按照黑人社2016文件规定,警察警衔工资按照警衔标准普调及补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按职级并行提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补发。上一年增加天眼工程及业务用房资金,同时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实施社会治安管理任务繁重,电信及网络诈骗案件及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并大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如天眼工程、一村八点、卡扣视频、农村警务建设等,导致上一年预算比今年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699.87万元,占总支出的95%,比上年减少276.13万元,减少原因原是上一年补发警衔工资和职级并行工资以及退休人员工资补发,同时上一年度公安民警办案任务繁重,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导致上一年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2.65万元,占总支出的4%,比上年减少了51.35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提租补贴没有算到住房保障支出中。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7年,公安局公共安全支出为3862.52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减少327.4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699.87万元,占总支出的95%,比上年减少276.1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915.03万元,比上年减少210.97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按照黑人社2016文件规定,警察警衔工资按照警衔标准普调及补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按职级并行提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2.65万元,占4%,比上年减少51.35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提租补贴没有算到住房保障支出中。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7年公安局公共安全预算支出3862.52万元,,与上年比预算安排减少327.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5.06万元,占43%,比上年减少101.94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警察警衔工资普调并补发、职级并行工资增加及退休人员涨工资及补发等;商品服务支出241.23万元,占6.25%,比上年增加99.83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了车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02万元,占11%,比上一年减少了增加151.58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离退休人员补发的涨工资,及职工个人取暖费和提租补贴纳入到了对个人家庭补助里导致的。

 

2017年东宁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预算241.23万元,其中: 办公费3.38万元、水电费25.65万元、邮电费3.76万元、差旅费9.77万元、培训费13.53万元、福利费1.13万元、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车改补贴146.34万元、公用取暖费37.22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和附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上年也没有预算数。

           五、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2017年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公安局本级和看守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8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1.35万元,用于国际警务合作、学习、办案,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6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3万元,和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0.8万元,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费用,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80万元,和上年比无变化。

六、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2017年公安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862.52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减少327.48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度按照黑人社2016文件规定,警察警衔工资按照警衔标准普调及补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按职级并行提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补发。上一年增加天眼工程及业务用房资金,同时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实施社会治安管理任务繁重,电信及网络诈骗案件及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并大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如天眼工程、一村八点、卡扣视频、农村警务建设等,导致上一年比今年预算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699.87万元,占总支出的95%,比上年减少276.13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补发警衔工资和职级并行工资以及退休人员工资,同时上一年公安民警办案任务繁重,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导致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2.65万元,占总支出的5%,比上年减少51.53万元,原因是上一年将提租补贴纳入到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2017年公共安全预算收入386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27.48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按照黑人社2016文件规定,警察警衔工资按照警衔标准普调及补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按职级并行补发工资等。上一年支出天眼工程及业务用房资金,同时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实施社会治安管理任务繁重,电信及网络诈骗案件及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并大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导致上一年比今年预算增加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2017年公安局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支出为386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27.48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警察警衔工资按照警衔标准普调及补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按职级并行补发等,天眼工程及业务用房资金,同时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实施社会治安管理任务繁重,电信及网络诈骗案件及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并大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如天眼工程、一村八点、卡扣视频、农村警务建设等,导致上一年预算比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77.68万元,占54%,比上年减少298.32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按照黑人社2016文件规定,警察警衔工资按照警衔标准普调及补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按职级并行提高工资补发。项目支出1784.84万元,占46%,比上年减少29.16万元,减少原因是上一年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实施社会治安管理任务繁重,电信及网络诈骗案件及维稳处突突发事件增多。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采购预算资金455万元,14项。其中,车辆保险预计采购58台车,预算金额25万。案件审计费,预算金额10万。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一次,预算金额20万。图版、牌匾、宣传手册一次,预算金额15万元。特警、协警服装一次,预算金额30万元。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一次,预算金额80万。监控设备10套,预算金额20万。办公设备,预算金额20万元。电器设备、预算金额5万。通讯设备、预算金额50万。办公桌椅,预算金额50万。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预算金额120万元。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 4224.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224.94 万元、资产分布在(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房屋1145 万元、汽车    791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   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639.47  万元、减少固定资产64.5   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资金总金额(386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62.5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基本支出(2077.68),项目支出(1784.8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0)个,分别为(0),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金额(0)万元,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确保财政每一分资金都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东宁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