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东宁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部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6〕18号),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内设3个岗位:政工法制岗位,资金管理岗位,拆迁管理岗位。

    注:根据东编发〔2011〕33号文件,东宁县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全口径收入997.9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1007.72万元,收支结余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9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69万元,占19.31%,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161.99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资金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52.81万元,原因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8万元,占73.95%,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8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62万元,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减少;住房保障收入67.25万元,占6.74%,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65.37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拨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5.69万元,原因是用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减少。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决算总支出100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7万元,占20.09%,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160.86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和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增加 ,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69.71万元,原因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和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万元,占73.23%,与2014年预算比较增加738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62万元,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减少;住房保障支出67.25万元,占6.68%,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65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住房保障资金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5.69万元,原因是用住房保障资金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减少。

    (二)   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度全口径收入997.9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69万元,占19.31%,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161.99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52.81万元,原因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8万元,占73.95%,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8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62万元,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减少;住房保障收入67.25万元,占6.74%,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65.37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使拨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5.69万元,原因是用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减少,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决算总支出100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万元,占5.08%,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1万元,原因是2014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以及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6.88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以及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56.56万元,占94.92%,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956.56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354.84万元,原因是2014年征收补偿款支出减少。

    (四)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本年收入25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41.39万元,占15.92%,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8.81万元,原因是拨入的征收工作经费增加,以及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使拨入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0.03万元,原因是拨入的征收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收入218.56万元,占84.08%。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18.56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07.16万元,原因是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万元,占18.97%,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1万元,原因是2014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以及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6.88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以及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增加;项目支出218.56万元,占81.03%,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218.56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增加107.16万元,原因是2014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

    (五)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8万元,占78.52%,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6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以及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增加18.94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以及临时征收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4.64万元,占9.07%,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减少0.92万元,原因是车改补贴停发,以及节约使用经费,使经费支出减少,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了0.15万元,原因是车改补贴停发,征收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4万元,占12.41%,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0.86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使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1.92万元,原因是2014年目标考核奖取消。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度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738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8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减少462万元,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征收补偿款减少。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增加738万元,原因是2014年期间有新的征收项目启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462万元,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支付的征收补偿款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人数共0人,与2014年预算比较无变化,与2013年决算比较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与2013年决算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较无变化,与2013年决算比较无变化;(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批次0批次,接待人数0人,与2014年预算比较减少0.05万元,原因是没有发生接待批次,与2013年决算相比较减少0.13万元,原因是2014年严格招待费的审批程序;杜绝一切不合规招待批次的发生。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
东宁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