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县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组织拟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县区之间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指标,负责国、省、市、县控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核定;督查、督办、核查县区及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及固定则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对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负责对县管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工作。

(六)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弃、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震动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七)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

(八)对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和辐射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污染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九)制定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施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负责环境科技研究和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节能减排技术、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管理有关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环保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批科、监测站、监察大队、自然生态保护科、绥阳环保办、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科、宣传法制科。核定编制23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环保局2014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环保局本级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环保局2014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县环境保护局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东宁县环境保护局全年收入291.7万元,比2014年预算没有变化,比2013年决算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节能环保支出收入291.7万元,比2014年预算没有变化,比2013年决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节能环保支出369.4万元,比2014年预算没有变化,比2013年决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4万元,比2014年预算没有变化,比2013年决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26.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131.33万元主要用于烟尘治理,委托监测、计量检定等。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8.07万元,比2014年预算没有变化,比2013年决算有所增加,原因是工资上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6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8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环保局201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4.8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没有变化,与上年比没有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没有变化,与上年比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14.79万元,与预算比增加,与上年比略有增加,原因增加用车量,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3)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3次,接待人数15人,与预算比有所增加,与上年比有所减少 ,原因减少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做出说明:201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24万元,比2013年增加47.07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增加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名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业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2014年东宁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