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和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县政府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综合工作;负责印信、证件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有关重要文字材料起草、综合工作;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对重大决策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各部门和各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

  (五)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各种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和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国防动员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推进全县政务网络系统的建设,推广政府系统网络软件应用;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九)负责各驻外办事(联络)处归口代管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定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制定后评估工作安排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交办给县政府的法规、规章等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县政府各部门编辑出版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汇编。

(十三)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十四)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承担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部署和交办的其他监督任务;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承担全县道路执法检查工作管理的职责。

(十五)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县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县政府设立的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的审核;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时限等的审核确认;负责中省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依法受理和审查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九)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十一)承担县政府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有关政府法制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其他民族、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十三)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组织对全县民族、宗教情况的系统调查和对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研究,提出可供县政府参考的政策性建议,参与制定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有关规划和措施;参与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补助专款的使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负责民族统计工作。

(二十四)协调、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对公民民族成份的认定工作。

(二十五)参与研究制定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方针和规划;负责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促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十六)广泛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组织部、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做好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工作。

(二十七)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育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登记和管理宗教活动场所,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二十八)协助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法治教育,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稳定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协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帮助宗教团体搞好宗教自养。

(二十九)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有关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同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抑制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负责组织接待国内少数民族和宗教上层人士的参观、考察事宜。

(三十)负责有关民族、宗教问题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三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县政府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

综合办(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财会室)、秘书室(调研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公车改革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县政府办公室本级和所属二级决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金融证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东宁县驻外办事处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8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1万元,全口径收入803.34万元,支出823.83万元,收支结余24.38万元。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4.87万元,全口径收入80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34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增加103.34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648.16万元,原因:一是2013年住房公积金、工资包括人社局(人事局)、编办、机关党委等9个单位,2014年分到各单位自己单独做决算。二是减少了招商互访、以及会议的支出。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公共决算总支出8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03万元,项目支出279.8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增加了123.83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支出减少了630.65万元。原因是减少了9个单位的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招商互访、以及会议的支出。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3.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拨款收入497.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款收入279.80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5.73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增加103.34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648.16万元,原因是2013年住房公积金、工资包括人社局(人事)、编办、机关党委等9个单位,2014年分到各单位自己单独做决算。减少了招商互访以及会议的支出。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公共决算总支出823.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18.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增加了123.83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支出减少了630.65万元。原因是减少了9个单位的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招商互访、以及会议的支出。

(四)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公共预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8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3.34万元。

与2014年预算相比增加103.34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与2013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648.16万元,原因:一是2013年住房公积金、工资包括人社局(人事)、编办、机关党委等9个单位,2014年分别列入各单位自己单独做决算。二是减少了招商互访、以及会议的支出。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公共决算总支出823.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11.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8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增加了123.83万元,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的工资与2013年决算相比支出减少了630.65万元。原因是减少了9个单位的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招商互访、以及会议的支出。

(五)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行政运行支出511.68万元,比2014年预算没有变化,比2013年决算减少了150.13万元,原因是2013年工资包括人社(人事)局、编办、信访办、民族宗教局、法制办、接待办、机关党委、侨办等9个单位,2014年工资不包括人社(人事)局、编办、信访办、机关党委、侨办5个单位。

工资福利支出27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1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3年比无增减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3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3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 0人,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3年比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6万元。与2013年决算相比增加了20.06万元。原因是增加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但通常仅靠基本支出中的这些公用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有些费用会在项目经费里走账。或者将某一项支出作为项目经费报预算,只要财政认可就行。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
2014年部门决算表政府办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