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科技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科学技术局(县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1〕18号),东宁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领域;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与防震减灾工作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应用技术研发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撑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科技重大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县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企业发展平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6、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研机构合并重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7、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奖励政策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指导县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价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及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8、拟定全县科普规划政策及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9、拟定全县科技园区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科技园区的建设;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
10、拟定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各镇和有关单位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合作招商引企(资)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核查场地条件,审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县特殊工程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工程安全性评价管理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13、负责全县地震烈度区划及地震动参数区划;负责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工程抗震鉴定工作。
14、负责东宁县特殊工程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一般性工程和民用建筑抗震设防和重大工程安全性评价管理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15、负责管理东宁县微观监测网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地震中长期和短期、临震预报工作;负责本区域地震监测信息的分析、处理和震情会商工作;负责地震专用电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保护本区域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安全工作。
16、负责东宁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及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会同有关单位抓好生命线工程与次生灾害应急措施的强化落实;负责东宁县地震灾害预测及震情、灾情速报和损失评估工作;承担东宁县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责。
17、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宣传教育资料,会同全县有关部门抓好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的研究攻关、成果推广与运用。
18、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镇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做好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工作。指导各镇地震监测网点及企业地震监测台网工作;指导地震学会、协会工作。
19、负责制订实施全县科学普及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0、组织协调综合性、多学科和重点课题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21、负责指导县级学会学术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指导全县各类科技学会进行科学论证、科学考察、学术交流。
22、负责组建、管理、指导全县各类科技学会、协会与研究会。
23、总结交流推广县级自然学科论文的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24、组织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竞赛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科技知识宣传教育,总结科普工作经验,评比科普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作品,承担县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县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科学技术局(县地震局)设6个岗位:综合计划岗位、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岗位、农村及社会发展科技岗位、科学技术普及与学会管理岗位、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地震监测与管理岗位。核定编制13人,其中行政9人,1个工勤,3个事业。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附表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57.4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增加职工工资。其中: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的基本工资。2014年项目支出38.3万元比,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科普带头人和科普星村计划专项。
附表2:收入决算表
2014年本年收入1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57.4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增加职工工资。其他收入4.96万元。
附表3:支出决算表
2014年本年总支出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的基本工资。项目支出3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科普带头人和科普星村计划专项。
附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57.4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增加职工工资。其中基本支出114.2万元,项目支出52.5万元,本年支出为1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万元,项目支出38.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18.87万元。
附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0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的基本工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5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为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56.4万元。
附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为空表(无收入)
附表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本年无“三公”经费收入支出,与2014年预算比减少0.03万元 ,与2013年决算比减少0.25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3年决算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共 0 人;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减少0.03万元,与2013年决算比 减少0.25万元 ,共接待 0 批次, 0 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 无增减变化,与2013年决算比无增减变化,我单位公车实际数量 0 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省科技厅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2014年部门决算及情况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