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1〕12号),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

(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加强高风险类药品生产监督,执行国家《派驻监督员暂行规定》。

(七)负责药品经营企业许可事项的初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的形式审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召回工作,发布相关信息。 

(八)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食药监局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4人,共有在职23人,退休4人。

三、县食药局本级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和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

4

 

……

……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6万元,全口径收入213.57万元,支出234.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84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6万元,全口径收入213.5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7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同期增加3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34.99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物183.54万元,占比85.94%,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38.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2万元,占比8.99%,比去年同期增加0.6万元,原因是中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占4.6%,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同期比无变化。

(二)、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的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6万元,全口径收入213.5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7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同期增加3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34.99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物183.54万元,占比85.94%,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38.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2万元,占比8.99%,比去年同期增加0.6万元,原因是中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占4.6%,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同期比无变化。

(三)、关于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的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213.5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物183.54万元,占比85.94%,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38.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2万元,占比8.99%,比去年同期增加0.6万元,中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住房保障10.83万元,占4.6%,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同期比无变化。。

(四)、关于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的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34.99万元,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物201.26万元,占85.65%;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6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2.89万元,占比9.74%,比去年同期增加14.09万元,原因是去年重大公共卫生中央专项结转到今年多,同时2015年中央又加大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占4.6%,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同期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的说明。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6万元,全口径收入213.5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57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同期增加3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34.99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物183.54万元,占比85.94%,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38.5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2万元,占比8.99%,比去年同期增加0.6万元,原因是中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占4.6%,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去年同期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01万元,占比79.61%,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3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占比13.71%,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减少4.17万元,原因是财政节约开支拨款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万元,占比19.02%,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同期增加7.69万元,原因是退休费增加。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和预算相比均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东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是8.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与2015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无增减变化。

2.东宁县食药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接待64人次。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牡丹江市检验中心到我县抽检食品药品工作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3万元,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增加1.88万元,增加原因是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出动车次增加。单位保有车辆3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万元,占比13.71%,与预算比无增减变化,比2014年减少4.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节约开支拨款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八、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支出:反映用于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方面的支出。

九、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
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