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委政法委2015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委政法委2015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东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东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东编发[2002]8号),东宁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1、市委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2、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隶属市委政法委领导。

3、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维稳办、执法检查室、信访室。

共核定编制10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市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1、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2015年本部门公共决算总收入16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9万元,对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对比预算没变化。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17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3万元,占96.3%,比上年增加16.85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没变化;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占3.7%,比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没变化。

2、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201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99万元,对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对比预算没变化。财政拨款支出17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3万元,占96.2%,比上年增加14.25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没变化;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占3.8%,比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没变化。

3、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2015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16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9万元,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2.20万元,比上年增加0.7万元,主要增加了奖励经费,对比预算无变化。

4、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5年本部门决算总支出17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0万元,比上年增加28.5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项目支出38.43万元,比上年减少10.91万元,主要减少了专项经费,对比预算无变化。

5、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99万元,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对比预算无变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3万元,比上年增加15.69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无变化。

6、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2015年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6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9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对比预算无变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略有所增加,对比预算无变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5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07万元,主要增加了退休费,对比预算无变化。

7、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2015年本部门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故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2.19万元,年初预算0.02万元,因控制接待,共接待0批次、0人,没有发生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与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我单位公车编制0个,实际数量0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比2014年减少6.26万元,减少85.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中没有了项目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附件:
东宁市委政法委2015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