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和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五)行使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车辆除外)、占压破坏道路及道路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烧烤、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使用高音喇叭对外宣传招徕顾客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城市公用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公交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城区户外牌匾广告(包括其它户外悬挂物)设置、门窗改建、店面装修等管理审批收费工作。

   (十一)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与管理;为调控占道行为依法收缴占(挖)道路管理费;负责固体废弃物倾卸和占道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城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各建制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城管执法局设5个职能股(办):办公室、路政交通管理执法股、市容管理执法股、规划环保管理执法股、公用事业、绿化管理执法股。核定编制49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东宁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东宁城镇建设管理中心、东宁园林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东宁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

东宁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4

东宁园林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97.72万元,全口径收入5865.3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38.16万元,下同),支出5654.87万元,收支结余110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99.1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09.09万元)。

  •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97.72万元,全口径收入586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5865.3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38.16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原因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调整,工资上涨,所以支出增加。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支出5654.8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76.53万元,占1.4%,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减少360.55万元,原因是2015年我局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接近尾声,所以支出下降。城乡社区支出5524.82万元,占97.7%,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调整,工资上涨,所以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53.52万元,占0.9%,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增加,公积金缴存金额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 (二)、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97.72万元,本年收入4227.19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增加。

本年支出565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31万元,占39.7%,与本年预算比无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增加;项目支出3407.56万元,占60.3%,与本年预算比无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调整,工资上涨,同时项目支出增大,所以支出增加。

  • (三)、关于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5865.35万元,其中城管执法为428.5万元,占7.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808.46万元,占13.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06.54万元,占41%;城市建设支出1408.06万元,占24%;住房公积金为53.52万元,占0.9%。与2015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4年相比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调整,工资上涨,同时项目支出增大,所以支出增加。

(四)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支出合计为565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31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2193.7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3.52万元),占39.7%;项目支出3407.56万元(含:节能环保支出中的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76.5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31.03万元),占60.3%。本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年决算与去年决算相比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调整,工资上涨,同时项目支出增大,所以支出增加。

  •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中各项收入及支出同以上各表,只是不含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674.64万元,本年收入4227.19万元,本年支出4016.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5.12万元。本年决算收入较2014年相比增加,主要是2015年我局职工工资调整,工资上涨,同时单位项目支出增大,所以支出增加。

  •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31万元,其中:城管执法支出435.41万元,占19.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4.41万元,8.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64万元,占6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3.52万元。本年决算与去年决算相比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工资上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另一原因就是我市对城市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本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38.16万元,支出1638.16万元,主要是用城市建设支出。本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减少72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市利用政府性基金进行城市建设支出减少,所以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都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67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无变化,与上年比无变化,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预算比无变化,与上年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②公务用车运行费1.59万元,与预算比下降,与上年比下降幅度较大,原因是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支出费用,公务用车保有量57辆;(3)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数22人,与预算比无变化,与上年比下降较大,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减少招待次数及人数,所以本年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下降较大。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运送扣押物品的专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有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城管局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附件:
2015决算公开城管局(含环卫、园林、城建)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