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二)、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

(三)、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群众。

(四)、负责通过市长信访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对市长信访电话工作网络进行管理。

(五)、负责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代表市委、市政府征集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以及本办立案的信访案件;负责向有关镇或部门交办信访任务和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的信访问题,并审查和反馈处理结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组织实施和决定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

(八)、维护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住地正常信访工作秩序,负责收容、管理、教育和遣送(到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住地和县直部门)无理纠缠取闹的上访人员。

(九)、承办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培训全市专兼职信访干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市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民建议征集科室、来信来访接待科室、复查复核科室。核定编制9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信访局2015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信访局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44万元,全口径收入113.2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118.12万元,收支结余6.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44万元,全口径收入11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1万元,对比预算无增减变化,比同期减少8.06万元,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压缩经费的支出。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11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12.66万元,占95.37%,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减少4.97万元;原因控制公务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占4.63%,比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1.83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数额提高。

(二)关于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113.2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07.75万元,占95.17%;住房保障收入5.47万元,占4.63%。比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1.83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数额提高。

(三)关于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11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12.66.万元,占95.37%,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减少4.97万元,原因是控制公务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占4.63%,比2015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1.83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数额提高。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44万元,全口径收入11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1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12.51万元,原因是控制公务事务支出等。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11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6万元,占95.37%,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4.97万元,原因控制公务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占4.63%,比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1.83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数额提高。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44万元,全口径收入113.21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12.51万元,原因是控制公务事务支出等。支出118.12万元,收支结余6.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12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3.15万元,原因是控制公务事务支出。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是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2015年无预算,2014年无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0,人数0,2015年无预算,因控制接待,2014年无支出,因要求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较无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较无变化。我单位公车编制0个,实际数量0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3万,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22.03万元,占62.16%。主要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
东宁市信访局2015年决算表.XLS